香港民政事务总署请选举行政助理,月薪26,000元。学历要求有大学学位,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属非公务员职位,合约期约6个月至2年。
民政署行政助理入职要符5大条件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2.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
3. 具备良好中英文书写及会话能力;
4. 具备良好计算机知識,包括MS Excel、PowerPoint及中英文计算机文书处理等;
5. 具备良好的沟通及人际关系技巧;以及
有公共关系、联络或行政工作经验的申请人,特别在计划和进行公共选举方面具有相关经验的申请人或获优先考虑。
民政署行政助理4大职责
1. 协助筹备和推行公共选举(例如处理与选举有关的投诉、选举提名及其他与选举有关的工作)、选民登记及选举投票活动;
2. 提供行政流支持;
3. 有需要时进行户外工作;以及
4.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职务。
民政署行政助理3大聘用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为期约6个月至24个月;
2. 受聘人续约与否须视乎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而定;
3. 受聘人或需要超时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工作。
民政署行政助理属非公务员合约
此职位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但亦有2大雇员福利:
· 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视乎情况给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以及
·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理想且行为良好,当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連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民政署行政助理申请方法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勞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须連同学歷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交下述查询地址。信封面要注明「申请行政助理(选举)(大埔)职位」。
实用资料
有意申请此职位,可亲身或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书到相关机构:
· 新界大埔汀角路1号大埔政府合署2楼
大埔民政事务处人事部
· 查询:2654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