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专家

    威鲨移民首席专家

    添加移民专家微信,为您提供专属1V1咨询服务
  • 海房专家

    鲲洲海外置业专家

    为您提供海外最新房产投资资讯,定制专属海外置业方案

7*24小时客服热线:

4009-933-922
  • 海那边服务热线电话:
  • 深圳公司:0755-86541970(客户服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819号深铁金融科技大厦19A层
  • 北京公司:010-85951808(客户服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soho2期C座C5-3
  • 上海公司:021-61769601(客户服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1号国华人寿大厦307-308室
  • 杭州公司:0571-88016401(客户服务)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商务中心2205-1室

存25万人民币就可以移民的第二家园,最受关心的十个问题解答

来自:Mr海 0 0 2018-03-13


..

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马来西亚有一种移民签证,叫做“第二家园计划”。 这项签证的申请要求很简单,21岁到50岁的申请人,只需存款30万马币到马来西亚,即可办理签证;50岁以上的朋友,存款15万马币,即可办理。相当于最低门槛只需存款25万人民币。


由于门槛低、办理速度快,马来西亚温暖舒适的环境,使得这个签证成为了移民市场的热门。今天,我们综合了广大网友对于这个签证最关心的十个问题,并一一做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详细了解“第二家园”究竟是怎么回事。


1、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是移民项目吗?


答:严格来说,“第二家园”并不是完全的移民计划,而是一个长期免签证的有条件居留计划。或者说是一种侨居特权及身份。因为,它不像其他移民一样,需要在国外接受移民监。需要在国内上报备案。可以不去居住,也可居住。这种比较自由的身份在无必要时可以搁置不用。但在必要时可以获得很多除侨居外的特权。


2、拥有第二家园身份,每次去马来西亚还要再办理签证吗?


答:不需要,第二家园身份可以随意进出马来西亚。


3、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办理时间需要多久?


答:吉隆坡移民局的官方说明是90个工作日,但一般包括准备资料最多只需3-6个月即可。


4、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如何申请父母过去?


答:可以携带主申请人60岁以上的父母,获得第二家园身份后再提交父母的申请。


5、第二家园资产证明中能用理财产品、基金、国债或者股票吗?


答:不可以。现在第二家园只认存款和活期;理财产品、基金、债券、股票等不再承认。 


提供最近6个月的银行月结单亦可,要求就是每个月结单金额要达到50万马币(50岁以上是35万马币)。如果递交申请之后,移民局发信函抽查,银行金额仍需达到50万马币(50岁以上是35万马币)。


6、第二家园身份可以申请佣人过去吗?


答:拥有第二家园身份可以申请一个佣人过去,佣人要求:女性,身体健康,年龄最好在28-45,来自印尼、泰国、柬埔寨、菲律宾、斯里兰卡或者与雇主来自同一个国家。


7、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身份可以入籍吗?


答:马来西亚理论上是住满5年可以申请入籍,有见过成功案例,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入籍很难,因为马来西亚毕竟不是传统国家。理论上是住满5年后,通过马来语测试,获准后才存入200万美金存5年就可以入籍。也确实有过很多成功案例,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


8、如果孩子过了21岁之后是不是依旧持有居住权?


答:子女获得身份几年后就满21岁,将自动取消第二家园身份。所以我们通常都会建议客户帮孩子更新护照至少有10年有效期,然后孩子领签后就能享用10年。


例如,18岁的小孩拿到十年签证,在28岁的时候签证到期延期十年签证时,需要按照独立申请人的要求,另外存款。对于即将达到21岁的子女,必须在达到21岁至少3个月前提出申请。


9、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身份可以在马来西亚超生吗?


答:只要不回国入户就可以,或者取得华侨身份之后再回国申请生二胎。中国驻马来西亚领事馆关于第二家园身份在马新生儿申请护照及更换护照的回复如下:


a、在马来西亚生的孩子,可以在中国驻马来西亚领事馆申请中国护照。孩子有了护照+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申请加入父母的第二家园计划,不在国内入户,就不会被罚款。或者满足华侨身份条件,就可回国落户。

b、孩子的护照到期之后,只要有长期居住权签证,就可以继续在马来西亚的中国领事馆更新护照。



10、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签证参加高考会容易一些吗?


答:可以以华侨子女的身份参加考试。


华侨考生必须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四年(每年截止报名之前)之内,有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算)。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身份可以满足这个条件。

喜欢 0
收藏 0
0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