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加入移民交流群)
一个EB-5项目的启动初期常会有一个建筑开发的施工过程(个别是建筑翻新)。根据施工量,工期可以一年,也可以是长达两年或以上。在施工阶段企业处于建筑开发状态,还无法正式营业。建筑开发和装修一旦完成,企业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营业规划正式开门营业了,这时候企业就过渡到了经营状态。
所有就业在这两个互无交集的状态下,可归纳为:
1. 建筑就业(construction jobs)
2. 经营就业(operational jobs)
注意,并不是所有EB-5项目都有一个建筑开发过程,因此建筑就业并非每个项目都有,但所有EB-5项目最终都会进入经营状态,都可以创造经营就业。不管是建筑就业,还是经营就业,按照经济学模型又各自分别产生出直接,间接和衍生就业。
那么,这两类就业在满足EB-5 就业要求的难度上有区别吗?如果有,哪种就业更容易实现呢?
在就业产生机制和这三类就业相互关系上,建筑就业与经营就业有着显著的区别。这些区别决定了不同类别就业的实现方式不同,进而造成在I-829申请阶段需要提交的文件不同,I-829获批的难度也因此而完全不同。
今天这里先谈谈下建筑就业!
市面上大部分EB-5 项目的建筑就业都采用“建筑成本”(cost of construction)的方法计算就业。这也是移民局通常最为接受的建筑就业计算方法。这种方法是从建筑预算出发,根据建筑预算总额计算出相应的直接,间接及衍生就业。
这里的建筑预算包括以下两部分建筑花费:
1)建筑硬性花费(construction hard costs)
2)家具,固定装修和设备(FF&E, Furniture, Fixtures & Equipment)。
除了以上两种费用,其它在建筑过程中的花费,比如设计费,规划费以及政府的各种收费等都不可以算作建筑预算的一部分,对创造就业完全没有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移民局的现行政策规定,除非建筑施工过程持续两年以上,否则移民局不会考虑接受任何建筑就业中的直接就业。这是一项硬性规定,它等于彻底拒绝了施工期短于两年的中小型项目和部分大型项目使用直接就业的可能。
所幸的是,建筑就业中直接就业所受到的限制在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上并不存在。建筑就业中的间接和衍生就业虽然同样是根据建筑预算独立计算出来的,但没有较低年限规定。
因此,如果建筑开发过程短于两年时间,尽管不能产生任何直接就业,但建筑预算(建筑硬性花费,家具,固定装修和设备)的执行仍然可以产生间接就业。建筑预算资金越多,产生的间接就业数量也就越多。同时,直接和间接就业的产生又催生了衍生就业
建筑就业总结:建筑预算决定就业。只有建筑周期长达两年或更长时间,移民局才允许计算直接就业。但是只要执行建筑预算,不管是否有直接就业,一定会产生一批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