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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家华人餐馆因为要求顾客先给钱后上菜,被当地法院判赔偿1万加元。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冤?但法院之所以判赔,是因为这家华人餐馆这样做,涉嫌歧视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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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一位华裔小伙来到多伦多一家华人餐馆,准备在这里宴请朋友,庆祝自己的生日。
因为这位华裔小伙经过几代混血之后,肤色比较黑,所以餐馆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看出他华裔的身份。
然后餐馆服务员要求他们先付费后上菜,并表示这是该店的政策。
华裔小伙很不爽,于是掏出现金放在桌上一个小盘内,然后要求服务员替他们用手机拍了一张相片,相片内有放入小盘的钱和桌上空置的盘碟,证明他们没开始上菜就先付款。而这张照片,就成了日后对簿公堂的证据。
华裔小伙说,他先付了钱后便询问四周几名食客,是不是都是先付款后上菜,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而当时餐馆内约有十几名食客,只有自己和朋友是黑人。他认为餐馆这是歧视黑人,正式向人权法庭投诉。
人权法庭接到投诉后先后两次向涉事餐馆发信,要求回应,但对方都无反应。直至仲裁庭准备单方面审理事件时,餐馆才通过律师递上书面解释。
餐馆称因为有部分客人用餐后不付款便溜走,故餐馆于多年前便订出政策,要求所有生客须在点菜前先付费,绝无意图歧视华裔小伙。
华裔小伙起初要求赔偿5000元,但餐馆屡次拖延,修改赔偿要求10000元。最终,仲裁庭最终在餐馆缺席聆讯下完成审理,判华裔小伙胜诉,餐馆赔偿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