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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EB-5要赶4·28,还来得及吧?

来自:snowman 0 0 2017-03-21

昨天,多位朋友发给老肖一篇文章《时至今日,尚未启动EB5的同学们,不要再看项目了!》,老肖粗粗看过,本以为不过是一个EB-5业余爱好者的个人笔记。可是这些不熟悉EB-5的朋友,受到其内容影响,问东问西、惶恐不安。

老肖本不爱凑这样的热闹,不过回答多了口干舌燥,加之EB-5行业的误导实在太多,老肖之前就多次“辟谣”。所以干脆写篇小文统一回复一下


4·28真是EB-5的终结吗?

EB-5的每一次改法,都有人说“大限将至”。


老肖不禁想起1999年之前、千禧将至,地摊上最醒目的,就是印刷粗糙的《2000年---世界毁灭》、《诺查丹玛斯:诸世纪》之类,里面列举了“天体十字架”、“千年虫”等等似是而非的威胁。

后来么,大家都知道啦~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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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从去年的12.9延期到现在4.28,又到了改法的期限。要说这个最后期限,英文是“Deadline”,听起来真有那么点“过期即死”的意思么。

而且,对于EB-5法案的反面声音,这两年是越来越多,最近又达到新高,关于“关停”的说法甚嚣尘上:

  • 2015年12月,乡村派老伯伯国会议员大佬Grassley在国会发言,誓言EB-5不改革就关停

  • 2017年1月,Grassley联合“Angry Uncle”Feinstein,再提EB-5不改革就关停

  • 2017年2月,4名纽约州议员发出联名信,号召投票反对EB-5在4月28日延期

  • 2017年3月,众议员Steve King提出关停EB-5的提案,H.R.1502 - To terminate the EB-5 program

 

不过,即使在一片反对声中,EB-5的法案从2015年9月30日到现在,仍然“顽强地”延期数次:2015.9.30---> 2015.12.11---2015.12.16---2016.9.30---2016.12.9---2017.4.28 ··· ···


如果美国国会的主流意见是要关停EB-5的,那么为什么一再延期呢?

很显然,背后支持延期的力量更强一些,至少在每次延期的时候,都占了上风!

 

老肖不去分析美国政治和权术,只提醒一点,美国的政治游戏,就是这么玩的:利益和实力说话。对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叫都是一定要叫的,叫是为了更好的换取砝码。EB-5是块烫嘴的肥肉,各方都想切一块下来,搞来搞去怎么也切不到的,最后就叫着要鱼死网破。

所以,老肖认为,要说本次4.28一定要关停,为时尚早。

 

那么,是不是现在原先主导延期的城市派,这次一定能继续涉险过关呢?

这也不好说,今年川普上台,一直忙修墙、忙非法移民,对EB-5尚未表态;共和党虽然一统参众两院,内部利益也不统一;EB-5尽管送来大笔真金白银、也拉动相当的就业,但自己也不争气、闹出很多问题,给改革派留下不少口实。

前不久移民局又进来掺和,单方面提出大幅涨价的改革方案。尽管这个方案看起来在4.28之前基本不可能通过,但也给未来的改法造成了更大的变数。

所以,到了4.28,EB-5到底会怎么样?关不关?很难说。


因为,EB-5每次改法,都有几种选项:

  • 关闭

  • 暂停,待改

  • 修改,通过

  • 延期

 

这次谁能说的准?老肖愚钝,看不出哪一种概率特别高。国会及EB-5相关各方力量正在角力,塞了很多要求到EB-5改法中,一个月够不够达成一致意见?这个看起来有些挑战。

 

老肖说了这些好像白说?不过这就是事实。因为“很难说”,才是最接近事情本质的“相对真理”,说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的,直接或隐晦地说4.28基本“会怎么样的”,角度的确不够客观全面。


另外,听说这篇文章作者力推的某EB-5项目,共几百人的名额,募集才完成百分之二三十哦。为啥这么快就不推荐项目了?



“预测对了”很多次,是不是就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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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EB-5改法都面临上面说的4种情况,老肖对EB-5的历史演变略知一二,到现在,还真没看到哪位高人,每次都能提前斩钉截铁说出自己的判断、并且最后都押对了的。

无论是眼前EB-5行业自封的大师,还是远到二级市场的股票大神,最最常用的营销技巧就是“选择性证明”---当时说了模棱两可,各种可能都讲讲,其中某个市场主流倾向的选项多说几句,事后真发生了这个选项,就自证“我就是这么预测的哦!”或者,把每次自己说对的那些选项挑出来、说错的无视,甚至不清楚的那几次干脆不预测,然后让小白们相信自己足够的专业。

哎~

怎么事后诸葛亮这一套,一直在玩呢?

如果这也算专家,业内的专家可真是数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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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期的发生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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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期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很多细小的、不太确定的因素。比如,要知道会不会排期,除了配额这个公开确定的数字,需要根据累计递案量获批率每个家庭平均使用的绿卡数、获批后等待数量,再考虑国家差别单身/结婚/生子/离婚/放弃的各种概率、领事调整或I-485审批通过率等等···


当然,细节改变不了趋势。

就从大数来看趋势,粗粗估算,如果有4000-4500个家庭递交I-526申请,基本就要用掉一年的绿卡配额(不管什么国家)。

老肖把前几年的递案数据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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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美国移民局官网)

 

从上面来看,2011财年的递案量只有3805,算上当时偏低的通过率,还不会形成排期;2012财年的递案量超过6000,一年的配额肯定消化不完,而后续2013年的递案量只增不减。不过,考虑到递案---审核---NVC---广领馆(或I-485)这个流程,在当时需要合计2年上下,也就是说:

2012到2013年的递交的案子,要发生用完当期的配额还不够、形成排期的情况,大约会在2014年下半年,迟则2015年上半年。

业内专业人士(此处主要指一些EB-5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们),早在2014年就警告,排期肯定会发生、或迟或早而已,而且这事忒复杂,加上改法在即,所以当时排期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不过,排期问题,因为复杂,也就成为一个技术难点。对于很多非专业的人士来说,略知一二就好,但要给别人答疑解惑、设计方案,就不能信口乱说。国务院“VISA Bulletin”(签证公告)中,关于最终裁定日FAD中的优先日和当前月份的间隔;和当期新递案、在未来可能需要排期的时间,并不是一回事。

但是,业内看不懂排期的人很多,部分人知道了也选择性不告诉客人真相。客人往往无处确认。老肖一声叹息啊~

 

老肖把每个月的FAD日期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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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文中说“2016年上半年排期仅仅2年、下半年排期3年以上”,老肖不知道依据何在?

如果是根据上表里面当前日期和FAD的时间差来得出的排期时间(比如2016年4月时,对应的FAD是2014年2月1日,这个时间差就是2年又2个月),这是明显“刻舟求剑”的错误算法。

就算按照这个错误的算法,上面说的排期也不吻合哦(2016年12月,时间差也才2年8个多月)。另外,这个表只能看出当时递案的人,到现在为止的排期;要预测当期新递案、未来会面临的排期,不是这么算的!!!或者说,新递案的排期,比这个表格上的间隔,长得多!

 

关于排期,一言难尽

如果有朋友等得起排期,现在的情况倒也没关系。等不起的,老肖建议不要去赌排期会很快缩短,还是等改法明朗再说吧


历史上,通过EB-5一共发了多少绿卡?

 美国国会1990年通过的基本移民法里面,第一次提出了EB-5,到1993年推出区域中心试点法案。所以,EB-5的元年,是1990年,不是1993年

老肖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等数据,从1992财年到2016财年,通过EB-5,大约一共发放有条件绿卡64138张。(估计误差不大。时间匆忙,或有疏漏,欢迎指正!)

假如从1991财年正式有了EB-5的配额,那么到2016财年为止的26年里面,给EB-5的绿卡配额累计约26万张,那么,未使用的配额接近20万张不是12万张。“12万这个数字,和上面的排期一样,是不是抄自哪篇信口开河的文章?还是某个伪专家的随口一说?

所以,看EB-5内容一定要看原汁原味!不要不加思辨地看哪些“深加工”的。这一点老肖体会深刻,您不妨参考之前的文章如果EB-5是一份海鲜大餐,你准备怎么开吃?

 

这20万张未使用的配额,的确有人说拿出来继续送给EB-5。但恐怕不行了吧,所谓有卡不用、过期作废哦!前些年别的类别把EB-5未使用的配额都拿去用掉了,那这个配额等于已经没有了,怎么再拿回来?

另外,特朗普一直说要缩减亲友移民的配额,难不成要把砍下来的配额转点给EB-5么?哈哈,这种YY的想法,听过就好了。


4·28发生各种情况怎么办?

前面老肖说了,EB-5每次改法,都有几种选项:

  • 关闭

  • 暂停,待改

  • 修改,通过

  • 延期

 

不去分析每种情况概率多少,老肖挨个说每种发生了咋办。

1)关了。

还没递案的朋友,那就洗洗睡吧。

第二天起床,研究其他方案、或者其他国家吧。哈~


美国移民的好选择,目前不是很多,EB-1A、NIW对个人背景的要求很高,而且老肖提醒各位朋友,尽量少听忽悠去玩PS。另一个类别EB-1C,不但背景、投资门槛不低,对参与经营、企业业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历高专业好年纪轻的,说不定不久的未来,会等到美国出现类似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凭本领和雇主担保进行技术移民那一天呢。。。

递了案的朋友,估计会面临一片混乱。如果关闭EB-5的同时、还给已经递案的申请继续留出绿卡机会还好,如果不给机会,恐怕会造成巨大的混乱!这种混乱,一定会给美国国会相当大的压力!因为大量为绿卡而来的资金已经到了美国、投入具体项目,如果说关就关,那么美国政府将在国际社会上大大失信!而且,部分项目的进展、资金管理将出现很大的麻烦,最终受损的还是美国企业和经济。那些不负责任地提出匆忙关闭提案的议员,说不定会非常后悔自己的莽撞。

所以,参众两院包括新总统,真要决定关停EB-5,并非那么简单的事情。

 

2)暂停。

如果发生这样,就是给各方一个讨论、尽快妥协的时间差,短时间内局势可能会不甚明朗。不过,这会逼迫各方尽快确定新法案。

 

3)修改通过。

OK,靴子终于落地!法案到底什么样子,对谁有利还不知道,但至少有了结果。EB-5还能继续往前走。不管何时改法,只要改了,涨价相信是不可避免的。而随着换汇收紧、资金来源审核收紧,4.28以后再递案的客人,可能面临比现在大得多的办理压力。

不过,如果你是在4.28之前递案,投资额不会受影响。“回溯”条款(也就是翻老账、要求追加投资)的提法,通过率微乎其微。


4)继续延期。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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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条款到底有没有可能?

美国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Goodlatte,于2016年9月提出了一版EB-5改法提案,其中让人惊悚地提出回溯条款”。

基本条款是说:改法生效之后,新法立即执行(个别某些部分可略微推迟)。即使是新法生效前递交的案子,也必须按照新规矩来,包括最低投资款也要涨价!少数情况可以豁免,比如2015年6月1日之前递交的申请的等等。

这一惨无人道的回溯条款,也被称为“儿童节”条款。

后来,这个提案并未通过。


但不用细思,老肖就知道这种违背美国立法精神、大幅破坏美国政府信用的提案条款,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或许只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手段吧···


这一次,又有朋友担心,即使改法了,会不会追溯过往提交的申请,比如要补缴投资款。

不知道这样想的朋友从哪里听来的说法。这一点老肖认为,真的不必担心。

 

要赶4·28,还来得及吧?

>>>


---如果要赶4.28,38天有没有可能?

这是很好玩的技术性细节。老肖以经历过几次延期的经验回答你:如果条件充分,有可能

办理环节,出了资金来源的证明后,大部分人最花时间的,是换汇转款。这个环节如果能加快,整体就快很多。这个去问问有大量经验的移民律所,都会告诉你,就算只有20天,假若条件充分、配合默契、进展顺利,也是有可能做得到的。说“肯定来不及的,经验还不够吧。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具体条件的要求也不低、并非人人可以实现。如果你此刻正在赶自己的案子,请务必和你的移民律师和文案团队密切配合。另外,毕竟赶时间忙中易出错,还是千万要当心!

 

另外,所谓“赶上了4.28,是以4.28之前收到受理通知为准呢,还是以4.28之前向移民局递出申请为准呢?

老肖告诉你,确切地说---是以你受理通知上,优先日是不是早于4.28为准

递交申请以后,移民局过一两天会收到申请文件,大约7-14天会回复给申请人一封受理通知,上面有WAC字样的档案号,也有优先日(Priority Date),这个优先日,“往往”是在移民局收到你申请文件的那天,但肯定不是发出受理通知的那天。

所以,要赶在4.28之前递案成功,并不是要4.28之前收到受理通知。当然,为了留出一定的余量,尽量在4.25之前要把申请发出。

 

如果紧赶慢赶、时间快到了也递不了案,或是现在算下来,无论如何赶不上了,那索性就定定心心看法案变化吧。

历次法案延期都有这种情况。真要是后面做不成了,也就不折腾啦。

而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出处:老肖话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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