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2日,美国移民局再度发佈了截至3月31日的EB5审案进度表。
依照此表,可知移民局正在按照申请递交的时间来处理申请的案件,但可能根据案子的资料多寡或其他因素而有审理时间长短的差异。
按照此表格我们可得知:
1.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I-526(投资移民申请)的審批,还未到2014年11月23日以后的递件。
2.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I-829(条件解除)的審批,还未到2014年9月20日以后的递件。
3.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I-924(区域中心或项目预批准)的審批,还未到2015年6月10日以后的递件。
所以再按照此表所提供的资讯,我们可以推算出:
I-526审核时间:到2016年03月31日止审理至2014年11月23日,故现在的审案时间约为16个月又8天。
I-829审核时间:到2016年03月31日止审理至2014年09月20日,故现在的审案时间约为18个月又11天。
I-924审核时间:到2016年03月31日止审理至2015年06月10日,故现在的审案时间约为9个月又21天。
与4月份IIUSA大会中所提供的平均审理时间相去不大:
I-526审核时间:16.6个月
I-829审核时间:17.5个月
I-924审核时间:9.3个月
***2016/06/02更新:移民局的格式又恢复到我们熟悉的平均审理时长的模式,不确定以后还会不会有改变。
按照此表格我们可得知:
1.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I-526(投资移民申请)的審批,平均时长为16.2个月。
2.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I-829(条件解除)的審批,平均时长为18.3个月。
3.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I-924(区域中心或项目预批准)的審批,平均时长为9.3个月。
有需要时也可参考上次2016年4月28日公布之截至2016年2月29日的审案截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