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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报》报道,根据较高法院的这次判决,追讨财产转移税和法律行为文件税这两笔费用,允许追溯至4年前。也就是说,2014年10月16日之前在银行贷款的人士都可以去追讨这两笔费用。至于具体数额,如果以一笔10万欧元的抵押贷款合同来计算,可追讨的金额介于500至2000欧元之间。
西班牙较高法院的这项判决是针对2015年一份房贷合同纠纷官司的复审与最终判决。该案诉讼书显示,提供抵押贷款的银行被较高法院认定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属于“滥用条款”。
目前,西班牙消费者与用户组织(Organización de Consumidores y Usuarios,简写:OCU)正在鼓励所有房贷者去银行追讨这些费用,并认定如下人士有权利追讨:
1、拥有有效抵押贷款合同,并尚未还清贷款余额的房贷者;
2、曾发出过追讨诉讼书,但尚未收到法院判决的房贷者;
3、已还清所有贷款,但还清贷款迄今不足4年的房贷者;
4、已还清所有贷款,但还清贷款迄今超过4年,曾发出过追讨诉讼书,但尚未收到法院判决的房贷者。
对此,西班牙消费者与用户组织还提供了官网指导链接:www.ocu.org/dinero/hipotecas/noticias/bancos-pagaran-ajd
据悉,该项判决裁定银行在接到房贷者的追讨后,必须在2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房贷者有权要求法院强制银行执行。
闻姐友情提醒广大符合以上条件的华人房贷者,请尽快咨询律师、准备材料,找银行去追讨这些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