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内地居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只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没有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
(五)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
上述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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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香港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无需税单和资产来源证明;
2.保留内地户口,不影响在内地的事业和生活;
3.法制健全,实行英美法系,保护私产和隐私;
4.“一国两制”崇尚民主;
5.低税率、无遗产税、无外汇管制、自由市场经济“自由港”政策;
6.特区政府服务社会、尊重民意、维护民益、清廉高效;
7.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充足的政府财力,使香港成为令人向往的高福生活居所;
8.高度发达的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品质的生活,使之成为全球理想人居之都;
9.一人投资,全家受惠;
10.七年后即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持香港护照通行全球无阻,享寰球公民之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