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养老金制度是典型的三支柱模式。首要支柱是基本养老金, 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养老金的水平取决于家计调查结果;第二支柱是强制性的“超年金保证”制度,由雇主缴费;第三支柱是雇员自愿参加的补充“超年金”以及其他方式的退休储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相互配合,为雇员的退休生活提供了一个相当安全的保护网。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制度体现了“先市场、后政府”的特点,是效率与公平的有效结合。澳大利亚养老金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其多支柱体系的发展历程。我国也在1993年拉开了城镇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序幕,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澳洲养老金体制十几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其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是成功的,整个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得到了保障。研究澳洲养老金制度及其成功经验可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1、澳大利亚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历程概述澳大利亚的正式退休收入政策可追溯至20世纪早期,最早给雇员提供职业养老金的部门是银行以及政府机构。1909年澳大利亚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包括资产调查和收入调查在内的家计调查型的基本养老金(AgePension,AP)体制。之后,在保守党政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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