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政府与特朗普唱反调 移民官不得擅闯企业查身份

来自:中国侨网 0 0 2017-12-08

  中国侨网12月4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称,从明年元旦起,加州将施行AB450法案,禁止雇主自愿同意(voluntarily consenting),让未持辖区法官搜索状或执行联邦法令的移民执法人员进入工作场所。雇主可以将移民局执法人员带到公司内一个非公共区域,核实移民执法人是否持有法定搜检文件。简单地说,就是移民官员未来不得擅入企业检查员工的移民身份,显然加州政府与特朗普总统的反移民政策唱反调。

  律师许俊良指出,这项法案其实是规定雇主不能自愿放弃宪法第四修正案的权利。第四修正案保障了民众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免遭非法搜查和扣押。规定无合理的根据不得发布搜查令和扣押令,而且只能针对指定的地点进行搜查,针对指定的人和物品予以扣押。

  由于AB450法案附有较高一万元的罚款,法界人士呼吁雇主应确保公司管理层熟悉新的法令,并在面对移民局的访问或检查时,了解适当的应对程序。

  律师Fisher Phillips在该法案于加州众议院审议时,已在他的网站表示,加州的保护移民政策,可能会为雇主制造复杂的问题。一方面,联邦法律禁止雇主故意雇用未经核实身份和工作授权的个人。另一方面,加州的雇主也需要谨慎依州法行事,以免在遵守联邦移民法的同时,触犯了加州法律。

  他指出,要在联邦和州法律之间实行微妙的平衡,让许多雇主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困难的处境。他认为在涉及移民改革的大规模冲突和全国辩论中,特朗普总统的移民政策和加州对移民的维护有不可避免的冲突,而雇主正好被夹在中间。

  AB450法案还禁止雇主自愿同意移民执法机构,在没有传票或司法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以审查或获取雇员纪录。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对雇主已收到检查通知的I-9纪录或其他文件的检查。

  法案规定,雇主在收到移民局检查I-9表格或其他工作纪录的72小时内,必须向员工或相关员工代表团体发出通知。州劳工单位将制订一个可供雇主使用的模板。

  另外,雇主在收到I-9或其他记录检查结果后的72小时内,必须向“受影响的雇员”或相关员工代表团体提供一份通知副本。雇主还必须向每个“受影响的雇员”及其代表,书面告知因检查而产生的结果。

  “受影响的雇员”是指由于缺乏工作授权或经机构检查认定其工作授权文件存在缺陷。该通知内容只限与“受影响的雇员”有关,如果可能的话必须在工作场所亲自递交,或者如果不可能交付,则通过邮件和电子邮件发送。

  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以后的每次违规行为将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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