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移民了,但我回国了。因为我离不开中文。

来自:脖子好痛好痛 0 0 2017-03-17
融入一种新文化的首要步,是能够娴熟地使用另一种语言。但我用了几年才逐渐认清:即使我的英文再娴熟,也永远不可能比得上我的中文。

也许某些同时使用中英文的人会觉得无所谓——语言不过只是个工具,能表达自己、能与人沟通就够用了,何必这么在意两者的不同。但在我这里,就是不行。语言转换过程中最微妙的差别,都可能构成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撕裂感。

美国很好,但它始终无法成为那个能让我完全沉浸、与之水乳交融的国家。是不是真正融入了异乡这件事,你没法骗自己的。我选择回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无法对英语妥协。而这种隔阂的种子,可能从我刚到美国时就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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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到美国的首要晚就被拽去party。当时我正处于困倦和时差带来的晕眩中,觉得自己简直在睁着眼睛说梦话,但仍假装兴致勃勃地和面前的美国男生谈笑风生。结果,聊了没一会儿,他突然说:哎对了,你去过澳大利亚吗?你口音很像澳大利亚人。

我一个激灵就醒了,一边忙不迭摆手表明自己没去过,一边困惑:一个美国人评价我的口音像澳大利亚人,这正常吗?这什么意思?这在夸我?还是觉得我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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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我居然因为自己的吐字发音而感到不确定和慌乱,这是我人生中极罕见的事情。


在我所接受的语言教育里,有口音是一件不对的事情。而我到美国首要晚就被兜头盖脸泼下一盆冷水——有口音也就罢了,居然还是跟美国八竿子打不着的澳大利亚口音……


但那只不过是个开始。


英文,是让我失却骄傲的语言

我本科在美国念文化艺术新闻专业,核心课程是写作。倒数第二个学期,中级写作这门课发下来的首要份阅读材料是1979年获普利策特稿奖的作品《凯利太太的妖怪》(Mrs. Kelly’s Monster),写了一场神经外科手术。

那晚我读得格外认真细致,把所有会影响阅读的生词都查了出来——许多都是涉及手术的专业名词,什么动静脉、动脉瘤……我一边磕磕巴巴地读着,一边难过起来,想着等会儿把生词扫干净了,还得再读一遍。而且这些词这么生僻,等到重逢时,由于时隔久远,我肯定还得再查一次字典。

我在母语里阅读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遇到这么艰涩的情况呢?比如动脉瘤这三个汉字,我不需要查字典就已经能猜到是种不得了的病;可在英语里见到它的时候,我压根儿一点思路也没有。

为什么在中文里我几乎感觉不到生词的存在?即使素未谋面的词组,也能朦胧地领会它们大致所指的意思。倘若在中文里遇到了一个生词——或者某种新奇的表述——我总能迅速地记住它,并立刻就运用在自己的写作中。


但英文里的生词总比母语里的冷淡百倍,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和它们勉强熟络起来,稍不联系,它们就又翻脸不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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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过的是,我被困在生词里的时候,我的那些美国同学们却已经在分析写作技巧了……更别提某些不影响句子主干的形容词和副词,力所不及时都只能先放弃。在中文里,我品得出修饰语的精妙和况味,而到了英文里,我居然只求个较低限度的温饱——能读懂基本意思。

收关一个学期,迎来了高级写作。如果说中级写作传授的是技术,那高级写作传授的则是艺术——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张力和流淌,而我的英文支撑不起这份自由。

教授带全班去一个地质公园进行观察练习。在石灰岩溶洞里,我凝视着那些封存在沉积岩里的细碎的骨头,脑子里涌现出上古秘文四个字,耳边似乎有人在轻轻地说:如果悲伤有形状,一定是这些碎骨的模样。

这猝不及防的文思泉涌让我狂喜又让我绝望,因为它们全都是以母语的形态。于是我下一秒就颓败地想,我并不知道上古秘文这个表达在英文里是否存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降临在我耳边的美妙的句子原原本本地翻译出来。

怎么办,我在中文里所累积起来的骄傲,到了美国后一下子变得一文不值。听说读写全线溃败。所有的敏感细腻准确……统统荡然无存。只剩一个字,就是糙。

那种落差太大了,仿佛风华绝代的佳人被人泼了一脸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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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舒适区有什么错呢?

香港作家韩丽珠说过:一种语言就是一个寰球,连系着身份、价值观、思考模式、情感经验和意识建构、想像和实践。语言和语言之间能够被翻译的部分太少了,说不同语言的人关注的问题就不一样,关注问题的视角也不一样,不是想融入就能融入的。

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在美国弗格森枪击案发生之后,我们在课上探讨美国的种族融合,美国同学们纷纷踊跃发言,从日常与非裔的交流细节谈到历史上让人触动的里程碑和节点。我默默地听,也试图去懂,但我的知识储备和文化背景让我无法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震动、体察到和他们一样的伤痛。


即使不谈社会民生、不谈政治历史,教授讲课时候随口提到一个美国本土网红,全班哄堂大笑,只有我 get 不到那个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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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那个我 get 不到的美国网红 honey boo boo。

外来者在新环境中感到失语,因为无论大事小事你都跟人聊不起来,日复一日感到自身的钝化和皱缩。而更残忍的是,在离开了母语文化体一段时间之后,你连对于母语文化的掌控也逐渐丧失了。想在闲聊的时候跟美国朋友侃侃中国的网红?先别提能不能准确表述,现在中国较流行什么你可能都不晓得。

美国很流行一个说法: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前往一个陌生的国度,使用一门陌生的语言,都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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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美式鸡汤:生活始于踏出温室的那一刻。

诚然,不断尝试新鲜事物能锻炼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但想呆在舒适区里又有什么错呢?

但凡你觉得某个地方是舒适区,大多是因为你已经在那累积了足够的资本,这笔财富说不定会成就你的一番事业,为什么要轻易地离开它呢?

又或者,并不是想着多么高远的志向,只是受够了在新的文化环境里的自卑和拘束,找回舒适区有什么不好吗?

我选择回到我的寰球

在美国的日子里,我越发深刻感觉到自己在英文里是怎样一副兵荒马乱捉襟见肘的可怜相。我不是在怨恨自己英文不好,我痛苦的是,它永远都没有办法像我的中文一样好。我曾经在中文里怎样如鱼得水,在英文里就怎样举步维艰。

你读到这里可能想翻白眼:被吐槽一下口音、看不懂几个生词、写不好几篇文章,就能成为落荒而逃跑回国的理由了?就这么玻璃心啊?

但我相信,即使不以文字为职业,仅仅只是对语言的精准有要求、对周遭寰球细腻敏感、或是在意文化环境舒适度的人,都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外语与母语之间的微妙落差,会让你在交流的过程中永远磕磕绊绊隔了一层纱。

那层纱很薄,但你知道它始终在那里。你挣不脱,终究无法真正拥抱和融入另一种文化。

如果没有去美国生活,我可能根本不会意识到,我的母语已在不知不觉中关照了我那么多。英文确实丰富了我,但唯有中文才能最真挚地表达我。

于是,我选择回到我的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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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也只有用中文,我才写得出这篇文。

来源: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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