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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EB-1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来自:叫我倩倩倩啊 0 0 2017-01-18

    美国是一个老牌的移民国家了,很多人通过EB-5拿到美国绿卡,这也是目前最适合大众的方式。

      近些日子有人问杨律师EB1-A移民,觉得这个等待时间短,花钱也少,我很担心问我的朋友听信一些公司所谓的可以通过包装形象移民成功,今天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EB1-A移民。

美国EB-1类移民分为EB1-AEB1-BEB1-C,对申请人的要求都是很高的。



EB1-A,杰出人才移民,以下10个条件符合3个即可申请:




1、因在本领域里的杰出成就而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认可的奖励或奖章;

2、有要求达到一定资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专业性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的会员资格的(此条款,多为项目方在美国找到行业协会花钱加入,最终是否被认可,关键在移民官的看法);

3、因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贡献而被全国性的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专门评论报导过;

4、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

5、在专业领域内作出重要的原创性贡献,影响很大的;

6、申请人在学术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关本专业的文章或出版书籍;

7、在艺术性展览或展示展览过杰出创作或作品或成就的;

8、在享有很高声誉的组织或团体中担当或扮演主要或决定性角色的;

9、获得同领域的高薪或报酬的;

10、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数字的;

11、(特殊性条款)出具其他可以证明你满足以上内容的文件(此条款最有弹性,也是项目方主要操作的条款)。




而适合EB1-A的申请人有以下3方面杰出人才:




1、现役或刚退役的国家体育,音乐,冠军,还在黄金期,能给美国带来利益的;

2、导演,国际知名奖项(如张艺谋、李安等);

3、气功师或厨师,有过国际知名奖项(因为这些特殊情况,中国行业领先)。



选择EB1-A申请,需要注意哪些?

1、律师条款,一般协议,律师只承担递送的协议,并有保护条款,申请人获得奖项,杰出贡献真实性,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因为牵扯到刑事问题,需要注意;

2、律师认可的杰出成就,行业协会等条件,最终决定者为美国移民官

案例:一位国内申请人,著名摄影师,并在全国摄影协会认高级职务,曾有摄影作品获得国际大奖,但因为国家大奖为3年前获得,目前从事评委工作,因获奖年限较长,不能认可为知名摄影师,评委资格又不被美国认可,目前还在补充资料,等待已经一年以上。


总结申请此类签证的人才非常多,中国申请人真实获批此签证的人少之又少,显然大多数EB1-A申请者并没有获得过国际大奖,在上述的10个条件中满足至少3个也是非常困难。

      你问杨律师那是不是只要符合其中的3项要求或标准就能获得EB1A绿卡的批准呢?

      答案是否定的,“不一定会得到EB1A的批准”。因为达到3点要求只是基本条件,同时还需要向移民官证明你是该领域的顶尖人才。

EB1-B,宗教领域杰出人士,很少有符合此规定申请人,如:星云大师等。

EB1-C,杰出商业管理人士,目前无一例获批。




EB1-C移民分2类申请方式

1、是直接获批的,一般多为美国大型公司在中国子公司的前三层高管,如CE0,CFO等高级管理人才,此类申请人,申请可以直接获批绿卡,如摩托罗拉中国子公司高管,还有一类如中国大型公司在美国子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例如联想美国子公司高管,在美国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直接获批。

2、是中国申请人多数采取的方式,采取美国设立分公司,先以L1签证进入美国公司工作,1年以后,申请LB1C获批,

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一般为5名以上)。另外,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一定符合要求。

申请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签证)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准备相关材料,递交EB-1C移民申请;

5、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6、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总结国内一家大型移民中介曾经在2014年2015年,大量接受该项目申请人,目前无一例获批。而且,美国设立公司经营期间的隐形费用和花销并不低,该项目适合真正的中国公司去美国发展,顺便拿美国身份,例如联想美国分公司的的下层高管,适合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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