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孩子,大女儿22岁,未婚,在读;小儿子12岁,未婚,在读
今年刚刚把两家公司的股份转到两个孩子名下,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600万,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700万,还有一家1000万的正在转股中
请问,这样的孩子可以随行吗?可不可以解释成代父母持股。因为俩孩子确实在美国读书,也确实不参加公司管理,真真切切只是代父母持股啊。或者,解释成父母赠与的,可是赠与也是个人名下财产,22岁的大女儿也可以算是独立的成年人了吧,那最最下策,是不是把俩孩子的股份再转回去就可以了?
一定要带走俩孩子,因为就是为孩子办理的护照,他们本来就有香港永居了。